记者昨日获悉,根据江苏省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7月1日起,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将继续提高。
按照省定要求,城市以省辖市为单位,保障标准应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保障标准增长幅度应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农村以县(市、区)为单位,保障标准增长幅度应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并与省新一轮扶贫工程时序进度要求相衔接,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月240元。
据介绍,扬州、无锡两地已提前实现今年的低保提标工作,其余地区将全部从7月份起开始提标。目前,我省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最高的是苏州昆山,为每月515元;最低是连云港灌云灌南,为每月240元;农村最高的是昆山每月515元,而苏北大部分县区农村均为210元。此轮提标后,城乡低保标准将普调30元左右,有利于保障全省40万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省财政还将对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低保提标资金给予一定补助。
下月起全省城乡低保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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