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小客车将免费通行

江苏要闻2012-11-27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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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国务院7月24日批复了由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昨天,该文件正式下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通知》明确,“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不过,国务院通知并没有明确免费政策开始执行的时间。对此,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目前省里的具体方案尚未出台,不过,应该会很快,估计国庆节就会执行。”

  《通知》指出,“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此前,南京长江隧道方自称“不属于高速公路”,也不属于“普通收费公路”,而是“城市内的快速路”,那么未来是否会执行该免费政策呢?对此,该负责同志认为,“应该不会特殊,大家都免了,长江隧道估计也顶不住。至于机场高速,虽然属于专用高速,但江苏最大的可能也是免费。”至于如何保证免费通行,他表示,“省里会制定具体的免费方案,目前尚未确定。估计未来会改造收费系统,节假日小车上路应该是‘只刷卡不交费’,不太可能开免费车道。因为如果开了小车免费车道,有车误闯或者硬闯进去不好办。”

  “节假日免费通行”的消息,昨天在网上引发热议。在获得叫好声的同时,也有很多人担心:“放假第一天、最后一天高速公路会不会堵得很壮观?”对此,《通知》中提出:“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分析本辖区公路收费站的运营管理状况,特别是交通拥堵等有关情况,督促收费站制定并完善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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