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率须达100%

江苏要闻2012-11-27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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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等十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学法用法刚性要求:一是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市县每季度至少一次综合性学法报告,力争两年左右将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市、县政府部门负责人轮训一遍;二是完善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2013年,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率达100%,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率90%以上;三是定期考核学法用法情况,其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培训班严格按照课时要求安排法律知识课程;五是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集中学法时间每年不得低于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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