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市推荐、省组织考核的基础上,经研究,我省拟申报以下19个村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清修社区村、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张镇桥村、新沂市草桥镇古墩村、常州市武进区郑陆镇牟家村、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灵峰村、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如东县大豫镇丁家店村、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山街道老君堂村、赣榆县罗阳镇岭灶村、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路办事处轮窖村、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仰徐村、建湖县近湖镇镇北村、仪征市新集镇新集村、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连运村、扬中市三茅街道滨江村、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鲁溪村、兴化市大垛镇管阮村、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蔡滩村、宿迁市宿城区罗圩乡联伍村。
有关公民和单位认为上述19个村有不符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条件的,可自即日起15日内举报。接受举报单位:江苏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电话:025-83591114。
有关公民和单位认为上述19个村有不符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条件的,可自即日起15日内举报。接受举报单位:江苏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电话:025-835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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