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起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

江苏要闻2012-11-2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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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在江苏试点,交通运输业以及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部分现代服务业列入试点。   今年7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年底前“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江苏等8个省市。我省专门成立“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今年10月顺利开票、11月正常申报”的目标。截至9月23日已有10.84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1.71万户、小规模纳税人9.13万户。   省国税局局长范坚说,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时期,“营改增”扩围被寄予了稳增长的功能,改革的根本目标在于从制度层面解决影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瓶颈问题,减少重复征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完整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产业融合和服务贸易出口,推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省财政厅副厅长黄晓平介绍,据模拟测算结果看,超过九成试点企业税负将会降低,减少全省财力近100亿;不到一成的试点企业改革后税负会有所增加,可提出申请,财税部门核实后将视情况予以财政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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