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大养老保险衔接方案年底前出台

江苏要闻2012-11-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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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发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然该《办法》还没有具体实施时间表,但其相关条款还是让亿万进城打工人员看到了希望。

  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到今年10月底,该市最后的12.7万新农保参保人员已全部并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加上此前150万农保参保者转入企业养老保险,苏州市已经彻底消灭了农保。

  据了解,目前我省正在抓紧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年底前相关的合并方案即可出台,届时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人员的制度衔接将不再是个难题。省政府2007年出台制度,将原来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改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要求城乡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全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从而为农民工同等参加城镇养老保险扫清了障碍。

  要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的顺畅转接,离不开国家的统一政策。昨天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据介绍,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不同险种的转移,都是只转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并不随之转移。

  但不同险种的缴费年限累加计算有差别。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简单地认同为职保的缴费年限,会造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导致资金不平衡和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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