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变道超车引发事故 两车正面相撞现场惨烈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7-12-01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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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走了斑马线,老人还是被撞身亡;强行变道超车,结果引发事故;远光灯太晃眼,结果撞上过街行人;横穿马路又折返,少女当场被撞 ……11 月 30 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今年 1-10 月份,全省交管部门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滥用远光灯、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等加大整治力度,共查获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违法6万多起,查获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 580 余万起,查获乱用远光灯 1.8 万余起,查获乱鸣笛 14.8 万余起,有效净化交通出行环境。

【典型案例】

1、老人斑马线上被撞飞

2017 年 6 月 13 日晚,在泰州姜堰区家居广场门前,一名老人由西向东走从斑马线过马路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轿车撞飞,导致被撞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轿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慢行,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行车礼让不仅包括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礼让,同时还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礼让、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礼让、普通车辆和特种车辆之间的礼让等内容。

2、强行变道超车引发事故

2017 年 1 月 28 日,在 238 省道镇江扬中市西来桥段,驾驶人罗某强行变道超车时,与前方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并殃及到旁边另一辆轿车。事故导致三辆车受损,罗某等四人受伤,交警部门调阅车载行车记录仪后判定,罗某违法强行变道超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强行变道超车引发事故 两车正面相撞现场惨烈

强行变道超车引发事故 两车正面相撞现场惨烈

交警分析:据了解,随意变道指的是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中,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原行驶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违法行为。这一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破坏道路通行秩序,降低路面通行效率。更有甚者,随意变道车辆司机与正常行驶车辆司机因互不相让在路面追逐竞驶,最终触犯刑法后悔莫及。

3、远光灯晃眼撞上过街行人

2017 年 11 月 5 日晚,无锡江阴市祝塘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祝塘环西路上,一辆白色轿车将过马路的两名行人撞倒在地。交警到达现场后经酒精测试仪排除了驾驶人酒驾嫌疑,经调阅肇事轿车行车记录仪发现,司机行驶到该路段时,对向车道一辆打着远光灯的轿车使驾驶人无法看清前方行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交警分析:人眼由暗处到亮处,特别是突然遇到强光时有一个适应过程,眼睛几乎看不清任何外界事物,几秒钟之后才能逐渐看清,医学上把这种眼睛的适应过程称为视觉适应。两车交会时,远光灯射出的光会使距离在 150 米内的司机的眼睛 " 瞬间失明 ",万一遇到行人过街,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所以夜间滥用远光灯是直接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4、少女横穿马路后折返被撞

2017 年 2 月 5 日,苏州太仓市浏河镇一名少女在横穿马路时突然折返,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汽车撞倒在地。所幸被撞少女伤情并不严重,经医院救治后无大碍。交警判定,少女过马路时未走斑马线且突然折返,也要负事故同等责任。

交警分析:行人横穿马路、违反交通信号、突然折返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走机动车道、逆行等违法行为,在所有交通事故诱因中所占比重较大。与机动车相比,行人和非机动车在道路通行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故而也是极易伤亡的一方。因此,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才是避免受伤的最佳途径,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责任编辑:解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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