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10时许,泉山交警大队四中队在苏堤路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时,发现一辆私家车远远地就把车辆停了下来,驾驶人快速的从前门下车并坐到汽车后排。民警立即上前询问,驾驶人不承认自己开的车,一直说是同伴开的车,自己一直坐在后排座位上。
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这名驾驶人承认,自己在驾校刚学科目二,晚上跟着朋友上街买点东西,当时是朋友开的车,驾驶人由于刚学会开车,便想自己过一下瘾,不料自己开车没有多远就被交警查到了。
交警部门提醒,没有拿到驾驶证而上路开车行驶的话,算作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车辆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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