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晓宇 通讯员 连法轩)吃烧烤时,因嫌邻桌人说话声音大,结果不是提醒,而是直接拿啤酒瓶砸了过去,结果引发两桌人冲突,双方6个人均受伤,而冲动一方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5年10月3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某、陶某、仲某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某烧烤店内,因邻桌吃烧烤的几人聊天时说话声音大,引起杨某、陶某、仲某不满,被告人杨某向对方扔一啤酒瓶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致使被害人俞某颈部裂创、划痕、吕某体表软组织创口、金某面部软组织挫伤,被告人杨某头皮裂创、陶某面部多处裂创、左眼挫伤、仲某右手裂创。经鉴定,以上六人伤情均评定为轻微伤。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及合议庭合议后认为,被告人杨某、陶某、仲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依法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最终,杨某、陶某、仲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办案法官说,本案中的三位被告人都有正当职业,朋友聚会本是高兴的事,却因隔桌说话声音大这样的小事而大打出手,最终还要面对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刑事责任。这对被告人今后的生活、工作无疑是较大的打击。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打架闹事不是小事,符合法律规定的将要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此次的案例希望给大家敲响警钟,年轻气盛并非冲动鲁莽,仗义相助也不如理智劝阻,在遇到问题时,希望大家能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少一些冲突,多一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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