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违反超车规定,安徽籍的徐某驾驶一辆面包车,将一辆同方向行驶的三轮车撞倒并致骑车老者当场身亡,因害怕担责当场逃逸。丹阳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通过两天时间的艰辛侦查,成功锁定嫌疑车辆及司机。3天后,肇事司机徐某迫于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昨天采访中,丹阳交警部门介绍,事故发生后徐某还曾调转车头到现场察看,而懊恼之下,竟用砖头将自己车辆玻璃砸碎。
11月29日下午近5时,丹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在丹阳陵口镇河南李家村后面,一辆安徽牌照的面包车撞了一辆三轮车,骑三轮车的人受伤。接警后,丹阳市交警大队驻陵口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事故现场位于201县道23公里200米处,现场是一辆面包车撞倒三轮车,事故造成车辆受损、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面包车驾驶人却当场驾车逃逸。
处警民警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办案民警初步确定肇事车辆是一辆金色小型普通客车,肇事前沿201县道由东往西行驶,肇事后则沿该道路往西逃逸。结合事故现场的治安监控,办案民警通过耐心细致地走访排查,发现案发前有一辆金色小型普通客车由丹阳折柳方向驶入案发地。
确定肇事车型、颜色和行驶方向后,办案民警又通过路面监控等手段,对案发地上游沿途监控仔细展开全方位搜索。很快,一辆“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进入专案组民警的视线。通过公安网调取该车资料,登记信息显示该车所有人系徐某,28岁,安徽省涡阳县人。在警方强大政策攻势下,徐某于12月3日上午到丹阳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
徐某对当天肇事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日下午4时55分许,他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载两名乘客,沿201县道由东往西行驶。行至该道路23公里200米处路段时,因未减速慢行,违反超车规定,不慎撞上同方向受害人驾驶的三轮车。案发后,因害怕法律追究和民事赔偿,他心存侥幸当即驾车逃逸。
记者从事故处理中队获悉,三轮车驾驶者是一名男性,陵口人,今年71岁;面包车司机来自安徽省涡阳县,携带妻子、孩子暂住在丹阳前艾。采访时,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肇事后,因害怕担责,徐某并未停车报警、施救,而是当场驾车逃离现场。当面包车驶出一段距离后,他中途让两名乘客下车,自己则返回现场欲看个究竟。到现场时,他发现医护人员已赶至现场,料到事态严重,便驾车在陵口集镇转悠。转了几圈后,他将车子停在一偏僻处,心想当天怎么这么倒霉,一时冲动之下,竟拿起砖块将车子挡风玻璃砸碎。
目前,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通讯员 王国禹 记者 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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