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山交警中队接到市民举报:上坊大里聚福城停车场有一辆汽车套牌。随后,东山交警中队曾警官到达现场进行核实情况。经调查,该物业实行收费停车,并安装了车牌识别电子系统,自动计算车辆进出停放时间收费。
然而,一辆牌号为苏AS56××黑色江淮小轿车,明明进入停车场,出来时前面车牌变成苏A1C1××牌号,由于此牌号没有进入电子记录,出来时无法收费。经物业管理人员介绍,发现该车辆连续好几天进出车牌不一致,逃避收费,其中物业和车主争吵过一次。
后来,曾警官守在停车场2小时后,终于等到了该车,并现场查获该车辆套牌的违法行为。在事实证据面前,驾驶人常某对套牌的事实供认不讳,现场承认为不交停车费而套牌事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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