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非法集资犯罪查办情况。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江苏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1782件3676人。2017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44.86%;集资诈骗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8%。非法集资犯罪互联网化趋势明显,仅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起诉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就有17件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
检察官对非法集资犯罪特点进行了分析,发现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公司化运作,并以中老年群体为主要目标。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2017年起诉的非法集资案件中,大部分非法集资人都设有公司,有的是在经营中因资金不足,遂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还有的表面上设立一个“皮包公司”,实质上无实体经营。最容易中招的是中老年人,他们有一定积蓄,但对金融、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很容易相信低风险、高回报等虚假宣传。
“近年来,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的另一个主要特点是互联网化。”检察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往往想尽办法在网络与现实中“搞宣传”。比较常见的方式是铺设实体站点,通过发传单、打电话等方式进行宣传。有的非法集资开始升级转型,利用网络进行宣传,甚至在网上直接销售、支付等。他们搭建P2P网贷平台,并开发APP应用程序,最大限度去网罗投资者。仅2017年,江苏全省检察机关起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就有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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