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形成全国统一的办案质量规范。
司法部正在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3月9日,司法部举行法律援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说,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形成全国统一的办案质量规范。
熊选国说,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是法律援助取信于民的根本,司法部主要有三个方面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的期待。
第一是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熊选国说,司法部出台了部颁规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受理、审查、承办等环节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通过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促进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工作规范开展。
“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形成全国统一的办案质量规范,为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等法律援助人员办案提供遵循依据。”熊选国介绍。
二是改进指派方式。熊选国说,司法行政机关注重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根据案件性质类型、律师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特点等,合理指派承办人员。
熊选国举例说,有的地方推出了“点援制”,就是老百姓能够按照意愿自主选择律师为自己服务,许多地方按照律师的专业特长制作了律师专业名录,受援人就可以根据这个名录指定律师,指定名律师,指定好律师。一些地方根据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援助对象不同特点,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加强质量监管。熊选国说,司法行政机关强化案件监管措施,引导律师等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
“去年我们组织在全国范围对1500余份案卷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绝大部分案卷评估等级都在合格以上。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熊选国说。
在此基础上,熊选国介绍,司法行政机关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流程管理、质量评估、业绩考核等方面加大监管,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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