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
通过这次修宪,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将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及时转化为宪法规定,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我国宪法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前,我国正处于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我们正在做的事情、我们将要做的事情都需要宪法的规范与引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离不开宪法的推动与保障。通过修宪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下来,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宪法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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