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精日”有法可依 英烈保护法今起实施

民生资讯现代快报2018-05-0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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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保护法惩治亵渎英烈行为,快递业首部行政法规保障行业发展……一批新规5月起正式施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法治正能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的英雄烈士保护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律从行政、民事和刑事方面加强对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保护,建立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制度。

英烈保护法强调,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英烈保护法规定,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新华社

还有这些新规

●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5月1日起施行。

●5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另外,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国家移民管理局日前表示,5月1日起,全国实行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制度。

●财政部日前发布消息,5月1日起取消28项药品的进口关税。调整后,除安宫牛黄丸等我国特产药品、部分生物碱类药品等少数品种外,绝大多数进口药品,特别是有实际进口的抗癌药均实现零关税。

[责任编辑:夕竹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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