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约1/3为重点项目

民生资讯来源2010-05-2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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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 阮煜琳)国土资源部、监察部24日联合通报了逾3.6万宗“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涉及土地总面积61万亩。共收缴罚款15.67亿元人民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32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说,中国31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现象,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占3至4成。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24日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两部联合组织的清查整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情况向地方政府进行通报,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整改查处力度,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小苏说,截至2010年3月25日,全国范围内共清理出2007年10月-2009年10月期间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3.687万宗,涉及土地总面积61.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7.2万亩。共收缴罚款15.67亿元人民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32人,已经追究510人。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说,全国31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2007年10月到2009年10月两年间“未报即用”宗数超过3.6万宗,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占到3至4成。“未报即用”性质严重、危害极大,应当坚决予以遏制。

   小苏说,正与相关部委共同研究加强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与会部门共同研究了国土资源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一步各地要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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