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近期开展了“静夜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摩托车)加装“大包围”、光电设备、高音喇叭、改装排气管(轰鸣噪音)等违法行为。
7月2日深夜一点钟左右,交警五大队民警在清凉门大街冒雨继续开展静夜行动整治,发现一辆奥迪车加装LED射灯,驾驶员是一名俄罗斯人 。《江苏省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安装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拆除违规安装的装置、设备,恢复原状,拒不清除或拆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代为清除或者拆除。而近日,交警二大队七中队中队长周翌在三元巷路口执勤时,听到前方传来刺耳的发动机轰鸣声,随后看到一辆外观颜色十分特别的跑车驶来,民警便将其拦截予以检查。该车是一辆玫红色的保时捷跑车,当民警询问车主车辆外观是否改过颜色时,女车主表示买的是二手车,买来就是这个颜色。经查,该车外观改色且没有备案,同时,由于车辆行驶时发出高噪音,民警通过查看排气管发现该车的排气管有加装罩体改装,造成轰鸣噪音扰民。民警当场对改装车进行暂扣,予以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据介绍,在城市道路上疾驶轰鸣制造噪音的,属《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南京警方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对非法改装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还将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机动车原状。对于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涉嫌危险驾驶刑事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也可以通过96122、一键拍等方式向交管部门举报。
哪些改装是允许的?
根据相关规定,车身颜色、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等可改装,但车主要依法向车管所提出变更申请,可采取以下方式申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中注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需要提醒的是,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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