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禁令存灰色地带 多种婴儿奶粉含“香”

民生资讯来源2010-08-04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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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胡笑红 实习记者王丽梅)上月底,卫生部公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明确把纯乳、原味发酵乳等20种食品列为禁加食用香料香精范围,其中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也拟被“禁香”更是引发业内广泛关注。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市场发现,多种知名婴儿奶粉均加入“香草味食用料”、“乙基香兰素”等。

市场调查

多品牌奶粉含“香”

意见稿中表示,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在内的20种食品没有加“香”必要,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法规另有明确规定者除外。

在北京一些大型超市,记者发现,雅培金装幼儿喜康力3段配方中,明确标明含有香草味食用料,但并未说明其含量。与此同时雀巢、惠氏、多美滋等品牌的3段奶粉中都含有香兰素或乙基香兰素,但在这3个品牌中,1、2段奶粉中并未发现含有。

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一般在1、2段奶粉中不会添加香料,3、4段以后大多数奶粉都会添加香料,这是为了让口感好一些,但剂量较少,都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

企业回应

有规可循并无问题

多家奶粉生产商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婴儿奶粉中加入香精和香料有规可循,并无问题。

雅培给记者发来的声明称:卫生部发布的意见稿,在9月6日前,都是反馈意见征集阶段,《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正式公布时,将收录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但该规定正式公布和实施时间尚未确定。

雅培还出示了另一证据,即卫生部2008年出台的“21号公告”,公告中标明:“凡适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雅培表示,其所有产品均遵照该规定的要求,并经国家权威部门检验合格。而这一点,恰恰符合此次卫生部征求意见稿中的“法规另有明确规定者除外”这一规定。

专家说法

“禁香令”不应存灰色地带

乳业资深人士王丁棉表示,“禁香令”征求意见稿中称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但是又附带一句“法规另有明确规定者除外”,这存在灰色地带。

他将向卫生部上书建议对此清晰列明,哪些香精和香料是法规允许使用的,应该在“禁香令”的终稿中一一列出,否则也会让消费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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