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时代已经来临,为方便群众,自10月16日起,徐州市区参保女职工(不含失业女职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及居民,在享受生育或计生住院(不含门诊)待遇时,不用再去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备案了,可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时直接备案刷卡结算。
医保中心提醒,缴纳职工医保的单位女职工,在顺产、剖宫产和助产分娩时,都需要提供《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社保卡或身份证和生育服务证或生育服务登记证明;3个月及以上引产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供结婚证;不满3个月的流产者,以及绝育(复通)手术需要提供《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社保卡或身份证和结婚证。对于缴纳职工医保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则无需提供《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对于缴纳居民医保的居民,在顺产、剖宫产和助产分娩时需要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和生育服务证或生育服务登记证明。需要去医院办理备案的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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