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修改 拟重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行为

民生资讯新华视点2018-10-22 16:58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将全面加大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力度。草案坚持重典治乱,强化全过程监管;围绕问题疫苗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等进行修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草案规定,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罚款为药品货值金额的二倍以上、十倍以下,情节严重的罚款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生产、销售劣药的罚款为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严重的罚款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草案对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处罚。有生产销售假劣药、违反质量管理规范等行为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没收收入、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业的处罚。

[责任编辑:沭阳新闻哥]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