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日前,生态环境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了《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从八个方面对江苏提出了29条具体任务。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落实文件要求,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新近下发《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精准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是签订环保承诺书
承担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和实施错峰生产的企业,签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承诺书”。各地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企业承诺书签订工作,承诺书需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张贴公布。
二是实施精准管控
11月底前,各设区市需选择20家左右重点企业试点安装用电监测系统,年底前全面推广应用。针对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港口码头,秋冬季期间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并安装车辆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各地要在12月15日前全部安装到位。
三是强化执法督查
11月20日前,各地环境执法监察部门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交叉互查。
四是全面公示公开
严格执行停限产豁免办法,11月18日前,各地统一对外公布第一批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清单。
五是开展综合评估
对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错峰生产过程中执行较好的企业,在环评许可、排污许可、资金补助、信用评价、绿色信贷等方面予以支持。
记者 倪敏 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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