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有补助 最高5000元

民生资讯中国江苏网2017-11-25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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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精神疾病患者治疗与康复水平,日前,邗江区出台最新的住院治疗补助和免费服药办法。

据悉,适用救助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邗江区常住户口;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疾病患者。

其中,需要申请住院医疗救助的精神疾病患者,由其监护人或所在 村(社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患者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及住院清单、出院证明等材料,经户口所在镇(街道)残联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每个住院治疗患者的救助金额为住院产生的治疗费用在扣除城镇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及民政部门救助后剩余的部分,每年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

此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需长期服药治疗的患者,由本人或监护人至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愿申请,每人每年可享受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救助标准。

[责任编辑:解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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