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一批任免名单。
免去:
张静江的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何巧明为扬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杨帆、袁海兰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瑞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戴前良的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邓也锋的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郦斌辞去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编辑: 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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