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导自演绑架案勒索家人 称不给钱就卖他肾

社会万象2014-01-0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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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汤阴县警方破获了一起“绑架案”。让人吃惊的是,这起案件的“绑匪”不是别人,正是被绑架者本人,而他“敲诈”的对象竟然是自己的父亲和妻子。

1月5日上午,汤阴县警方接到该县古贤乡王某报案:其子王小明昨晚驾驶自家轿车送人去内黄县,23时以后失去了联系。今早,他和儿媳同时收到匿名短信,称王小明被绑架,绑匪勒索5万元钱,并威胁不能报警,报警就将人和车一起毁掉。

鉴于案情重大,汤阴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大要案侦破预案,成立专案组,该局政委乔江坐镇指挥,办案民警对涉案的人、车、电话等采取侦查措施,并在全县范围内布控设卡堵截。

经了解,报案人王某告诉民警,事发当日22时,其子王小明打电话说已到该县五陵镇,正在往内黄县走,后来就没再打电话,第二天上午电话关机,早上7时56分,他和儿媳接到绑匪的第一条短信,要他们在12点前将5万元准备好。家人正在慌乱期间,又接到绑匪第二次发来的短信:“速度,没时间和你们耗,要不就取他一个肾卖了。”

民警通过侦查发现,王小明驾驶的 轿车事发当晚根本没在该县五陵镇和内黄县出现过,5日上午,这辆捷达轿车出现在该县县城。民警迅速行动,在白营镇将该车辆及相关人员控制。经询问,该车驾驶人称,一个月前,王小明以2.5万元将该车抵押给了自己。

后来,民警通过王家亲戚终于在星阁路北段将“被绑架”的王小明找到。经讯问,原来王小明一个月前将轿车抵押款用于放贷,没想到款到期收不回来,轿车也没了,因无法向家人交代,便萌生了“绑架自己”向家人要钱的想法,于是将自己手机关机,用专门买来的外地手机卡向家人发送勒索短信。

目前,自导自演绑架闹剧的王小明,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移交古贤派出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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