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流浪女当“老婆” 欲将其买下人财两空

社会万象2012-03-1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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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澄迈的老姜打进本报热线称,他捡了一位流浪的女子当“老婆”,当女子家人找上门时,他给了女子丈夫2千元左右想买“老婆”,但是女子父母将女子带回家了,他是人财两空。

  捡精神病女子回家当“老婆”

  老姜告诉记者,他是澄迈白莲人,因为家里穷直到50多岁也没娶上媳妇。去年6月份左右,他在海口的工地打工时,在府城的城东市场附近看到一位流浪的女子,女子披头散发身上脏兮兮的,精神有一点问题。因为一连几天看到女子独自一人,于是他就萌发了将女子带回家当老婆的念头。经询问女子同意,最后他将女子带回了澄迈老家一起生活。

  老姜说,后来在接触中他才知道女子姓慕,今年27岁,因为有间歇性精神病才离家出走的。谁知当他打工再次将小慕带到海口时,小慕走失了。后来老姜才知是小慕的家人找到她,想将她带回家。随后他带着礼物到小慕的父母家,表示其诚意。

  当时小慕的丈夫小吴说自己的老婆病一发作老往外跑,他也不想要这个老婆了。于是两人约好见面,老姜拿着向别人借的2千多元给了小吴,协议让小慕回来继续当他“老婆”,小吴也答应了。

  “他们收了钱,没过多久竟然派人将人带回去了。”老姜说,“老婆”没了,他求助当地派出所,没想到民警告诉他买老婆是违法的。

  那时他才认识到错误,但因当时交钱买妻时没留证明,对方也不承认收了钱,现在想拿回钱很困难。老姜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不仅损失钱财,而且触犯了法律。

  女子老公否认收钱卖老婆

  当记者拨打了老姜提供的小慕的丈夫小吴的电话时,接电话的男子承认自己就是小吴,但他却说小慕是他大嫂。小吴说他大嫂去年曾经走失了10多天,家人也报警了。当家人后来找到大嫂时,才知道大嫂被一位大叔收留。但他家人并没有拿老姜的钱,不存在买卖妻子的事。

  可奇怪的是,当记者向小慕的父亲慕老了解情况时,慕老说,女儿因患有精神病从丈夫家出走了将近20天,家人找到她时,才知女儿被老姜收留。谁知老姜提出想让女儿给他当老婆的想法,但自己的女儿是有夫之妇,不可能给老姜当老婆的。至于女婿有没有收钱,他并不清楚。而当记者求证其女婿名字时,慕老说,自己所说的小吴正是他女婿。至于小吴为何否认自己是小慕的丈夫,反称自己是小慕丈夫的大哥,就不得而知了。

  如女子监护人不同意则男子不能留下女子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的王铭涛律师。

  据王律师介绍,老姜的做法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女子是精神病患者,如果其同意和老姜一起生活,那需得到女子的监护人的同意。

  如果其监护人不同意,那老姜收留流浪的女子回家当老婆是不对的。如果女子的丈夫真的收了钱,那应该把钱退还给老姜。(记者王燕珍 实习生王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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