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1日晚,许霆在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
许霆潜逃一年后被抓获,一审以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
一审结果宣判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2008年1月10日,许霆案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
最终,许霆被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许霆的代理律师黄智鑫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将“刑事再审申请书”递交至此案件的终审法院广东省高院后,法院给其打来电话,口头告知让其去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广东省高院的理由是“这个判决是最高院核准的”。
对此,黄智鑫认为,这个说法不成立。
“广东省高院是终审法院,根据刑诉法的规定,这种申诉是由终审法院处理的,所以我们不同意他们的说法。我已经交了一份代理意见到广东省高院了,如果有必要,也是由他们(广东省高院)层层向最高院汇报,而不应该由我们去直接向最高法申诉,这不符合刑诉法规定。”黄智鑫说。
他认为,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也不构成犯罪,刑法最基本的原则是罪由法定,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最基本的刑法原则。
黄智鑫认为,不受理的可能性是非常低的,因为申诉是有法律明文规定要受理的。
他相信法院会受理的,受理申诉后能不能让法院决定重审这个案子,就不好说了,受理到结果之间还有一段距离。对于省高院是否会受理许霆的申诉。黄智鑫信心十足。
但他承认,是否能够重审尚不能确定。
对话许霆:一直在酝酿申诉
FW: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候重新申诉?
许霆:一直在酝酿,但家里也有事,高院那边需要的材料也不是很全,好多原件也已经不在了,一直在准备申诉材料,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申诉。
FW:出狱这两三年生活怎么样?
许霆:回来这两年,生活的挺好的,现在看来,也就那么回事,肯定要想开嘛。
FW:有没有考虑结果?如果不受理或败诉会怎么办?
许霆:结果我们控制不了,现在我们只能做自己该做的事。
案件回放
2006年,他在广州因ATM机故障获取17.5万元人民币,事件发生后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辩论。
2008年1月10日,许霆上诉后被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2013年5月13日下午,许霆正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现在,他要对当年的案件提起申诉,要求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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