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右眼失明 5涉案者被批捕
晨报讯(记者 武新)石景山某高职院校的十多名学生与外校体育老师在饭馆吃饭,席间与邻桌赵某为争抢一把椅子发生矛盾。其中的4名学生与外校体育老师对赵某进行殴打,造成赵某右眼失明,颅脑开放性损伤等,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昨天,记者从石景山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这5人批准逮捕。
此案发生在2010年3月的一天,当天犯罪嫌疑人郝某过生日,邀请班主任白老师、外校体育老师刘某某、同学等十余人,一起到校外饭馆吃饭。郝某喝了很多酒。在吃饭过程中,被害人赵某也来到该饭馆找几个朋友一块吃饭,碰巧自己桌没有椅子,赵某看见郝某一桌有把空椅子,就拿了过来。与郝某一块吃饭的刘某某等人不让赵某拿椅子,便与赵某发生口角,班主任白某看到自己学生与老乡赵某争吵,便上前将双方劝开,通过介绍双方达成谅解。
后来,赵某一行人结账离开,他们走到饭馆门口碰见刚才发生争执的几名同学。双方因为言语不合又发生冲突,学生刘某见赵某打电话,以为他要叫人过来打架,便让张某去叫同学出来。一块吃饭的体育老师刘某某持酒瓶冲出饭馆砸伤被害人赵某右眼,刘某等4名学生对赵某拳打脚踢,直到发现赵某不省人事才停手。事发后,被害人赵某被送到医院救治。公安机关将殴打被害人的体育老师刘某某与4名学生抓获。石景山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他们批准逮捕。
(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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