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6月9日电(记者谭剑)6月7日,制造巨额假钞的犯罪嫌疑人张良成、张俊林、杨滔、崔允智,被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此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嫌疑人以办印刷厂为名,先后伪造人民币达2.07亿元。
据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介绍,2007年,张良成因生意往来认识了广东省惠来县吴生有,以后两人多次交往。2009年8月,吴生有、林志明、吴俊发(均被广东省警方抓获,另案处理)与张良成多次商量印制假人民币牟利,商定每人出资15万元,由张良成负责到湖南境内租用生产车间、采购印刷的机械设备、聘请印刷工人等事项,由吴生有、林志明、吴俊发提供印刷假币的胶片、纸张、特种油墨并负责假币的销售。
随后,张良成以办印刷厂为名,以每月600元的租金租下常宁市宜阳镇曲市村其表侄崔允智两间房子用作生产车间,以吴生有提供的28万元资金购买印刷假币所需的机械设备,并找来懂印刷技术的张俊林、杨滔作为生产工人,以每一生产周期5万元的工资标准为其印制假币。
2009年9月、10月,2010年4月,张良成、张俊林、杨滔3人共开工印刷3批次,每批次的生产周期约一个月,制出以KP、SE、SW、TJ等为冠字号的假币2.07亿元,假币成品由张良成分5次通过常宁市至广州清远的卧铺客车发货到广州市北兴镇,再由吴生有指定专人取走。2010年4月27日通过湘D92686卧铺客车运输的33.5箱、共计6700万元假币被广东警方查获。
2009年10月,张良成在组织第二次假币生产时,房主崔允智因偶然机会到印刷车间拿东西,看到张良成、张俊林、杨滔3人在印制假币,崔当即要求张良成搬走。但为继续实施犯罪,张良成承诺再印制假币一个月并许诺完事后付10万元好处费给崔。崔允智在明知张良成等人印制假人民币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场地,以致张良成于2010年4月成功印制出第三批假人民币共计6700万元。
常宁市检方认为,张良成、张俊林、杨滔、崔允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均构成伪造货币罪,依法批准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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