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团伙伪造资料帮人套现公积金2年赚40万

社会万象来源2010-06-1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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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获的各类假冒证照、公章。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陈恨绵摄影报道)没有买房、不办按揭,但想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相信不少人看到过路边的“帮你提取公积金”广告。

昨日,珠海市公安局公布,该局近日成功破获系列使用伪造资料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案,抓获嫌疑人5名,缴获宣传广告5000多张,假购房合同、房产证、担保证等一批。其中一嫌犯“业务”遍布珠三角,成功作案400多宗,从中获利40余万元。据介绍,这是全省首次破获非法提取公积金系列案。

目前,除疑犯刘某芬因哺乳期不宜关押而取保候审外,其余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另据了解,对于非法提取公积金的储户本人,一旦被查实,已被提现的公积金会被追回,其他处罚正在研讨之中。

东窗事发

“余额”印成“佘额”露馅

据办案民警介绍,嫌犯非法提取公积金的方式主要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帮一些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伪造房地产权证、伪造购房合同,再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后来发展到直接伪造“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批复”直接去银行提取。

因为一些批复粗制滥造,甚至“公文”出现错别字,在部分伪造的批复将资金“余额”印成了“佘额”从而被银行识破。

案一 夫妻搭档 非法套现

4月16日,珠海警方接到报案称:从2009年5月至今年4月期间,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及有关承办银行发现,一些职工涉嫌使用伪造的“房地产权证”、“关于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批复”、“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无房产证明”等资料来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

警方通过侦查发现,刘某芬有重大嫌疑。今年6月2日,专案组假冒需要提取公积金的客户与疑犯接洽,在珠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附近抓获疑犯刘某芬和唐某祁。

经审查,疑犯刘某芬交代,其与丈夫唐某祁从去年5月开始,以张贴“小广告”、在网络发布信息等方式向外宣称可办理提取公积金,并以提供伪造房产证、伪造购房合同、伪造租赁合同等虚假资料成功提取10多名本地职工的公积金,从中收取约1万元人民币的提成。

案二 珠三角作案400多宗

随后,警方又在拱北某小区抓获另一拨疑犯张某雷、黄某成,缴获宣传广告、假购房合同、房产证、担保证等一批。

张某雷与黄某成两人以张贴“小广告”、在网络发布信息等方式提供伪造房产证、伪造购房合同、伪造租赁合同等虚假资料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又跟唐某祁与刘某芬合作,提供假证,共非法收入3万余元。

另悉,另一主要疑犯冯某前日在广州公积金中心附近带客交易时被警方抓获,现场缴获珠三角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假公章和公文一批。

据冯某交代,两年来先后在珠三角各市帮人非法成功提取公积金400多宗,每笔按3%~10%抽取佣金,从中获利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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