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孔乙己”偷书8次被抓 辩称窃书不算偷

社会万象来源2011-06-2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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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窃书不算偷,自己只是为了学习和传播知识

■当他第八次进店偷书时,被民警和店员认出

“窃书不能算偷”,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曾拿这个理由为自己的偷书行为辩解,衡南县的蒋某也拿这个理由为自己开脱。6月20日,进出书店八次疯狂偷书的蒋某被湘潭县易俗河派出所刑拘。

6月19日下午4点半,湘潭县新华书店牛头岭分店店员发现畅销书架几乎被搬空,刚补充的书籍基本没了。“虽然这些书籍很畅销,但不可能销售得这么神速。”店员怀疑店里遭遇了偷书贼光顾,立即报警。

易俗河派出所民警调取店内监控录像发现,一名频繁出入的黑色短袖男子有重大嫌疑,就在民警现场调查时,这名黑衣男子居然又大摇大摆地走进了书店。

“他就是现代版孔乙己。”蒋某随后被“请”进了派出所,警方调看他的资料后发现,36岁的蒋某曾因盗窃书籍被河南法院判刑两年,今年2月才刑满释放,回到衡南老家。“我就是喜欢书,看到书就手痒。”蒋某辩解这样做是为了学习,也是为了传播知识,“窃书不算偷,孔乙己都这么说。”蒋某一直认为自己当初盗窃书籍被判入狱是被冤枉的。

刑满回来后,蒋某找不到正当职业,又做起了偷书的老本行。6月19日上午10点多,他叫上同伴从衡阳窜到易俗河镇,在书店内转了几圈,发现经济类、公务员考试类的书籍比较畅销,于是将目标锁定在这类书籍上。由于这家书店没有防盗报警系统,蒋某就像蚂蚁搬家一般,趁店员不备,搬下一摞书到店子西南角书架下面。来回几趟后,再把盗得的书籍藏在自己裤腰和小腿的绑带里,分几次带出书店,交给在外面等候接应的同伴。

第一次顺利得手后,蒋某更加肆无忌惮,从上午10点42分到下午两点15分,蒋某在书店来回七次将书偷出,交给同伴藏在县汽车站附近的一个隐蔽处。当蒋某第八次来书店时,被民警和店员认出,当场将其抓获。得知蒋某被抓,他的同伴携带盗窃所得的书籍逃跑,事后经店员清查,被盗书籍价值3993.4元。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蒋某的同伙。(湘潭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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