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坚称鱼少0.05斤被打伤 鱼贩赔4500元零钱

社会万象 新华网2016-07-1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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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广西鹿寨县法院小额速裁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买卖一条鱼而引起的纠纷,作为被告的鱼摊老板在签订调解协议后,当场拿出一堆5角、1元等面值的零钱共4000多元,法官花半个小时清点,化解了这场纠纷。

今年5月26日,黄某在鹿寨县建中市场廖某的鱼摊买了半条大头鱼,过秤时为1.3斤。随后,廖某将鱼去腮清洗,交给黄某。黄某又到市场一豆腐摊位给鱼过秤,发现只有1.25斤,便怀疑廖某短斤缺两,就回到鱼摊找廖某理论,要求对方退还多收的钱或退鱼。廖某解释,鱼去腮后重量肯定会少点,并且刚才也优惠了0.4元,不同意退钱。

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其间,黄某把那半条大头鱼丢进鱼池,并踢翻了廖某的两盆鱼。随后,两人拉扯起来。在拉扯中,廖某用水瓢敲中黄某的头部,造成其头部受伤流血。

黄某构成轻微伤,廖某被公安机关拘留5天。之后,双方就受伤赔偿协商无果,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廖某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等共1万余元。

主办法官阅卷后,及时联系廖某询问相关情况。廖某对事实无异议,认为黄某也存在过错。法官见有调解可能,便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廖某一次性赔偿黄某损失共4500元,双方就此事不再向对方主张权利。

7月12日签调解协议时,黄某要求廖某当场给付赔偿款。临近中午,廖某提着一个大袋子来到法院,里面都是5角、1元、5元、10元的零钞,他说这是收入款。考虑到廖某小本经营的不容易,法官忙上前帮忙清点,半小时后清点完毕,一场纠纷随之化解。

[责任编辑:今日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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