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野/画
这是梅州一小学工会的不成文规定,花完年初所交款项6月校领导又发短信催交
遇有人去世后亲朋戚友向其亲属送“香仪钱”是许多地方的风俗,但单位向每位员工预收“香仪钱”以备不时之需,则是奇闻。今年7月6日,梅州民生网一则标题为《荒唐!梅江区龙坪小学预收“香仪钱”有感》的帖子中写道:“走遍天下听说过预收‘香仪钱’的吗?今年梅江区龙坪小学竟实行预收‘香仪钱’,1月份工会要全体老师预交50元‘香仪钱’。6月校方领导又发短信,说那50元‘香仪钱’已用完,再预收50元……”
本月7日,羊城晚报记者就此事请教了当地民政部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认为:在粤东等地,人死后是有送“香仪钱”的习俗,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和怀念。但像龙坪小学发动组织全校老师预收“香仪钱”确有欠妥,势必会给老师心理带来阴影。
据了解,该帖子发出以后,梅江区教育局予以“转处理”。龙坪小学在网上回应称:学校根据该老师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龙坪小学工会今年1月份和6月份确有预收“香仪钱”,是由该校工会提出、并在1月份的教工大会通过的,在此之前已经通过校讯通通知了每一位老师,并请每一位老师提意见和建议。此后校方未收到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就认为此项工作是得到绝大部分教师同意的,不存在强迫现象。又称,这是该校工会形成的不成文规定,如遇到某位老师家中有丧事,每位老师至少出10元为失去亲属的教师送去关心,交由工会到其家中慰问。如遇到放假,收取“香仪钱”极为不便,所以才进行预收的,学校并无诅咒老师的意思……
就此事,该校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对记者说:“按校方说法,如老师家中有丧事,每位老师最低出10元的香仪钱,我也被动交了50元,照此计算,今年1月-5月,龙坪小学就有五位老师家中有了丧事。但据我了解,可能没这么多吧。”也有人认为,校方不能以工会的名义预收“香仪钱”,这是对人尊重的问题。如果老师家中有丧事可以互相告知,凭个人感情的深浅自愿送“香仪钱”。建议校方加强管理,纠正统一预收“香仪钱”的做法。
羊城晚报记者 黄蔚山 通讯员 胡泽强 李木如(发自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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