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0月18日中午11:30杨马强律师在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食堂就餐,下午一直在律师事务所内接待当事人至14:42离开,随后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立案事宜。协查通报显示的案涉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16时,此时杨马强律师根本无法赶到大庆市看守所。
2018年10月19日,网络等媒体大量传播一则黑龙江省公安厅指挥中心【2018】第10号《协查通报》,该通报声称“10月18日16时许,我省大庆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刘文忠在律师会见过程中,在律师杨马强协助下脱逃。脱逃后,刘文忠、杨马强乘坐**车经我省安达收费站驶向哈大高速公路。律师杨马强,北京市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身份证号:****”。
经本所认真调查核实,现就有关问题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及杨马强律师本人从未接受过案涉在押人员刘文忠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第二, 2018年10月18日中午11:30杨马强律师在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食堂就餐,下午一直在律师事务所内接待当事人至14:42离开,随后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立案事宜。协查通报显示的案涉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16时,此时杨马强律师根本无法赶到大庆市看守所。
第三,2018年10月19日全天,杨马强律师一直在律师事务所内工作,目前无任何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联系本所或者杨马强律师本人要求协助调查。
本所将持续关注事态的发展,对于此次事件给本所及杨马强律师本人造成的不利影响,本所及杨马强律师本人保留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