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家暴流产,起诉离婚遭母亲以死相逼,闹剧还是母爱?

社会万象腾讯传媒2017-11-29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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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怀六甲却遭丈夫家暴流产,想必谁经历了,都有离婚的打算。张女士与丈夫李先生相识十三年,育有一儿一女,但李先生自2015年先后五次对张女士殴打,有一次甚至不顾妻子有孕在身,殴打至其大出血流产。张女士到香洲法院起诉离婚,没想到她的母亲却带着外孙到法庭,大声哭闹、用力捶胸,以死相逼来阻挠女儿离婚。

原来张母的三个儿子已因病离世,丈夫中风偏瘫,这些变故也给她造成了精神打击,张母认为:夫妻打闹是小事,离婚就是家庭毁灭,意味着女儿“没人要”,自己一手带大的外孙、外孙女也要被女婿带走。最终,张女士和李先生达成离婚协议: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但三年内两个孩子继续由张母照顾。该事件有了结果,那么,你怎么看待此事呢?离婚之后,女方就意味着没人要吗?来企鹅问答发表你的看法吧。

“做母亲的,并没有阻止女儿离婚的权利”

情感达人:希希品故事

可能她的母亲是怕女儿离婚之后,不知道怎么生活下去,担心女儿和外孙的命运。但是这个母亲应该明白:时代不同了,女人离了婚,重新出去努力工作,一样可以养活自己和家人,不一定要靠男人。还有一点猜想,或许这个母亲担心女人离婚,说出去名声不好听,但是,再不好听,还要紧过性命吗?看男人打人的次数和手段,万一下次被打死了呢?那时候,外孙没有了妈妈,自己也没有了女儿,那岂不是更加不幸?

最后一点,实话说,做母亲的,并没有阻止女儿离婚的权利,你可以生她养她,但是没有权利去阻止她的选择。女性的独立思想也慢慢的觉醒,我们要孝敬父母,但不是愚孝。

其实离婚并没有那么可怕,只要你争气一样可以活得很好,至少,比在一个名存实亡的婚姻里挨打挨骂要好得多。——“妈妈,感谢你的生育之恩,但是不要这样对我,我的人生,由我自己来选择,好吗?”

今天上午,上海“杀妻藏尸”案开庭,被告人朱晓东承认自己扼住妻子杨俪萍的脖颈,导致其窒息死亡,事后用床单包裹其遗体,并藏于冷柜中。男方父母因其自首而要求原谅,死者父亲则要求死刑立即执行,有自首情节该怎么判?

同样的,在该事件中,女方因丈夫家暴而导致流产。一起起悲剧表明,我们应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所以,法律上是如何界定家暴的?施暴者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构成故意伤害罪,则应当用刑法手段来规制”

律师:裴乐艳律师

婚姻法对“家庭暴力”有定义,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如果身体上的伤害后果没有达到轻伤及以上(如轻微伤),并没有达到虐待罪的认定标准,只能给予家暴者以行政处罚,而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使被害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则应当用刑法手段来规制。

丈夫实施家暴、故意伤害行为时,其若不敢反抗并实施正当防卫行为,应当需求报警或求助娘家亲戚朋友。当地村委会、周边群众应及时予以关注,或帮助其报警。

婚姻法律师:谢友林律师

对于女性来讲,婚姻不亚于第二次投胎,一段婚姻质量的好坏,不仅决定着自己的生活质量高低好坏,更是生与死的选择。如果男人第一次对你有家暴,千万不要心软,如果没孩子能离婚尽早离婚,如果有孩子能带孩子走尽量带孩子走。

一、家庭暴力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家庭暴力离婚怎样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综上,若家庭暴力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话,根据法律的规定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同时,还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奉劝广大女人:恋爱时一定要看清男人的真实面目,千万不要认为男人脾气暴躁喜欢动手就是男子汉,这种男人在现实中多半都活的不如意,只会欺负女人。

“犯罪嫌疑人犯罪手段极为残忍,可以不适用关于自首的规定”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骁律师

对于震惊全国的杀妻藏尸案,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对于这种手段极其残忍的犯罪行为,法律应当给予最严厉的惩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才能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也令死者的在天之灵得到慰藉。

该男子在之后有自首情节,是否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法条中规定,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但是“可以”减轻或从轻,而非“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是否需要适用自首,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综合认定。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手段极为残忍。笔者认为,可以不适用该条关于自首的规定。

另外,有人认为离婚之后的女方生活将非常辛苦,你觉得男方和女方谁过得好些呢?看看企鹅答主们怎么说。

“女人可以更好的经营自己的生活”,男方过得不好。

心理疏导平台:初心客厅

离过婚的男人再婚的几率比女人要高,研究发现,女人离婚后对离婚所带来的痛苦的耐受力要比男人高,所以,离婚以后,男人会因为单身更加感觉到痛苦,所以男人会更加迅速的重新找伴侣,而女人可以更好的经营自己的生活,甚至有很多没有再婚也可以生活的很好。很多男人再婚都是因为对之前的妻子不满而逃离到另外一个女人那里,但是会发现,新的妻子也会出现新的问题,甚至还是觉得之前的妻子好,很多就觉得凑合吧。但是女人再婚一定是为了爱情,而且女人更不愿意受伤,女人需要一段较长的恢复期,获得新的成长才进入下一段婚姻的,所以相对来说,女人再婚往往是比上一段幸福的,但是男人再婚的幸福指数不一定比过去高。

网友评论:其实婚姻是经受不起研究分析的,更经不起挑剔的,因为不论男女都不是完人,只要在现实中生活,人和事总会遇到新的问题的,所以我认为婚前选好自已喜欢的类型就对了,剩下的就是包容了,只有双方相互包容着前进,会有很多不利婚姻的亊情也会不发生。

也有答主说:“离婚的男人会过的更好些”

企鹅答主:Terry.Yu

我认为,离婚的男人会过的更好些。没有经历过婚姻的童鞋们可能不会理解。婚姻中充满了各种琐碎小事,如果和公婆居住在一起,各种矛盾更多。一般在一段婚姻中,女性放弃的更多,要怀孕生子,要做各种家务,要跟公婆住同一屋檐下,即使这样,不管婚前多潇洒的女性,婚后很难再潇洒。她要收敛起自己的锋芒,安心相夫教子,打扫家务。

离婚的原因各式各样,现在大多是男性出轨导致婚姻结束,另外还有男方不够关心女方,对家庭冷漠,冷暴力或者家暴。女性呢,不管是因对方出轨还是没有感情离婚的,已经受了这段婚姻的伤,很难再开始感情。离婚的女性中,很大一部分经济不够独立,加上养孩子和其他开销,消费增多!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是男性过的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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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夕竹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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