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巧巧照片被整形医院私用 起诉索赔54万

社会万象2013-12-1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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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通讯员孙善户)以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被侵犯为由,艺人金巧巧将合肥华美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经济损失54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该案。

  金巧巧诉称,2013年6月,她发现在合肥华美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南昌韩美美容医院、重庆博广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美容整形医院有限公司的宣传网站中,多处使用自己的照片作插图,还在涉嫌侵权页面中设有多个在线咨询窗口,推介整形类项目。

  金巧巧认为4被告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会使浏览该网站的网友误认为自己接受过该类服务,这对其商业形象和个人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侵犯了名誉权。

  金巧巧请求朝阳法院判令4被告立即删除照片,停止侵害,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及侵权网页上连续一个月刊登、发布经法院审查的道歉信,并赔偿经济损失54万元。

  据了解,金巧巧系国内女演员,曾出演《西游记》、《春光灿烂猪八戒》、《薛仁贵传奇》、《杨贵妃秘史》、《济公传奇》等多部影视剧。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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