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屠呦呦能否在新一轮的增选中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又引起热论。作为中国科学界的特殊存在,在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奖之前,她是“三无”科研人员;获奖两年之后,却仍未获得中科院院士这一国家最高学术称号,引得众多网友为其打抱不平。但也许,屠呦呦落选院士并没有想象中的糟糕。
中科院院士是一种学术荣誉称号,代表着当选者的成果得到科学界充分肯定和赞赏。但对于屠呦呦,她的科研成就不必非要“院士”称号来肯定了。基于对青蒿素的研究,屠呦呦打破了中国公民在诺贝尔奖自然科学领域的零的突破,单凭这一点,说她是中国自然科学界第一人也不过誉。在公众心中,她也成为了杰出科学家的代名词,是各种鸡汤励志文、高中生作文的标配素材。说白了,没有院士头衔,她的声名也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2015年10月,屠呦呦和一名日本科学家及一名爱尔兰科学家分享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以表彰他们在疟疾治疗研究中取得的成就 。屠呦呦由此成为迄今为止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本土中国科学家 、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华人科学家。
其实没有当选中科院院士的杰出科研工作者不是一个两个,屠呦呦如此,甚至袁隆平也只是授予了工程院院士。是不是中科院院士并非评价科研人员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把院士头衔授予屠呦呦这种级别的科学家,顶多只能算是锦上添花。相比之下,有不少科研工作者的长期研究和成果没有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回报。这些不为人熟知却取得了足够优秀成果的科研人员,更应该是院士头衔关注的对象。前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饶毅在屠呦呦屡获殊荣前曾表示,中国有两个人取得诺贝尔奖级成就(包括屠呦呦),但在中国都不是院士,连提名都没有。
再说得深一点,即使对于屠呦呦这种已经获得了诺贝尔奖的科学家,人们依旧乐此不疲地操心着她能不能当选中科院院士。可以说,社会已经走入了对“院士”的崇拜甚至迷信。很多普通人,甚至科研单位都理所当然地把“院士”神圣化了,把院士的言论奉为圭皋。这样的心理结构往往造成科研资源的盲目流动。毕竟在这个学术称号上,附加了太多的权力、财政资源。有的单位往往简单地以院士的言论确定科技成果和科研项目的好坏,严重违背实践的客观规律。在北京一次座谈会上,何祚庥院士坦言曾经有几位院士联名向国家打了份报告,想要拨款40亿元,发展一个新项目。可是结果发现,“报告中的一些基本数据都算错了,其中一个关键技术指标算错了100倍,产量算错了60多倍。”
其实说到底,院士也只是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取得了比较优异的成就,但他们也是人,也会有知识结构上的不足。享有盛名如钟南山院士,也要为因数据错误向公众道歉。院士头衔不能将屠呦呦送上“神坛”,也不应有人因当选了院士就“封神”。
前不久钟南山院士曾因为一个较为低级的错误向公众道歉
更令人担忧的是,近年来,中科院院士评选乱象频出,本应遴选科学人才的评定并不能保证以科研成就为主要标准。
举个例子,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在因受贿接受调查时,供述两次参选中科院院士“需要花钱”。而这一花就是2300万的巨款。幸运的是,他以一票之差落选;不幸的是,是哪些院士收了他的钱至今没有公布。那些收了钱而站台背书的院士们,大概至今还握有选举新院士的一票。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屠呦呦曾经多次落选中科院院士。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管的科学网上,不少科研界人士提到屠呦呦在青蒿素的研究中功不可没,但是说话很直接、人际关系处理得不圆通。在当时人情权钱横冲直撞的评选机制里,支持屠呦呦的同行是少数。但不是说这一次屠呦呦顺利当选院士就证明院士评选脱胎换骨了。屠呦呦的主要成就集中在上世纪的八十年代。二十年来置若罔闻,如果中科院偏偏在人家捧回诺贝尔奖之后送来一个院士头衔,可能有人会说是种弥补。但是不是也可以看作评选机制从人情的绑架、金钱的献媚,转向了对名誉的追捧?
在中科院院士中真才实学、成就卓越者当然有,可不得不承认,很多人希望屠呦呦获得的“院士”称号是来自一个前科累累的机制。如果屠呦呦当选,我们祝贺她,但并没有什么值得大肆宣扬;如果落选,也不必惋惜,一笑而过就好。
但对于中科院而言,无论怎么做,其制度权威和学术权威都将因以往的失察而受到拷问。
这才是关于屠呦呦能不能当选院士讨论的痛点。诺贝尔奖得主长期落选院士,即使此时“亡羊补牢”,也仍旧可以做出怀疑意味的解读。中科院不同于一般职能部门,制度权威损伤事小,它带来的学术权威损伤事大,数千名院士的学术能力也陡然受到质疑。倒不如趁此事引发讨论的机会,痛下决心宣布改革院士评选制度的弊端,或许还能受到外界的称赞。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对屠呦呦当选院士的期盼有一个深层原因。在内心深处,人们认为只有取得院士称号的科研人员才是足够成功的。在不少人心目中,那些没有当选院士的科研人员过得并不好,起码在物质条件上。
虽然这更可能只是一种过时印象造成的误解,但也不是没有任何道理。不是每个科研人员都能像屠呦呦一样幸运拿到诺贝尔奖金。有媒体调查发现,一些研究所的研究员每月工资只有七八千元,而租房就要消耗一半还多。再除去其他生活费用,这样算下来,一个研究员每个月的工资盈余只有一两千左右。
而科学界对院士的迷恋,也和院士能够得到的科研资源有关。目前,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的基本工资只有一两千元,其他就有赖于承接科研项目的工作收入。而拥有最高学术地位的院士们无疑能获得更多、更优质的科研项目和经费。
但享有最高学术地位的人只是少数。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发布的《国家创新蓝皮书》指出,2011年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就达到6300万人。而到现在,中国科学院院士也不过724人。更庞大的就是一个月盈余只有一两千、被戏称为“学术民工”的群体。
这种情况会造成两个层面的后果。近一点来看,科学家也是人,也有理由追求生活品质。当合法收入不能满足需要时,科研经费就成了“美味羔羊”。根据中国科协2004年公开出版的《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全国来说,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比例在40%左右”,这意味着60%的科研经费流失。
长远看来,科研工作者待遇太低会严重削弱人们从事科学事业的意愿。这并非危言耸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布的2015年国际学生能力测试结果显示,美国“期待进入科学行业学生”比例为38%,而中国只有16.8%,比例不到美国的一半。如果按这种态势发展下去,我国的科技人力资源难免会遭遇一次重大危机。人都没了,科学事业又要靠谁来发展?难道仅仅只能搬出屠呦呦得奖的励志故事来激励科研工作者们忍受清贫?
所以,屠呦呦能否当选院士并非唯一值得关心的问题。院士制是一个“颁奖台”,但更需要构建惠及大批做出基础工作的科研人员的“安全网”。首先让科学工作者生活体面而没有顾虑,才能期望他们耐得长期研究的寂寞,最终取得成果。比方说,既然现在科研经费虚高,科研人员待遇又低,在加强经费管理的同时,把财政进一步向工作者收入分配倾斜也许是可行的。
当然,这是非常理想化的方案,体制无法面面俱到。那么不妨让渡一些权力给市场。2016年国务院新规确认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可兼职兼薪。文件引入市场的精神值得赞赏,但并非一劳永逸。中国网报道,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资源能源所所长王家卓认为新规实施起来有困难。他表示,一些科研单位最近有推进‘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内容,有些单位可能已经规定相关工作人员不能进行兼职,所以这部分内容可能有些矛盾。需要未来尽快出台一些详细的政策内容去明确如何实施。
总之,屠呦呦已经不必非要院士头衔来证明自己,但仍有更多的科研人员需要途径实现个人价值。甚至获得院士头衔也不应是科学界唯一一把上升的梯子。在良性的科研市场里,科研工作者不需要院士职称作为成功的唯一权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