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文化部通报了河北邯郸“2·15淫秽表演案”和江苏沭阳“2·27淫秽表演案”,并指出将以营业性演出市场为重点,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执法,严查“脱衣舞”表演。“脱衣舞”这种难登大雅之堂的“艺术”,为何会在庄重的葬礼上进行?乡亲们为什么对“脱衣舞”情有独钟呢?
此次文化部通报的江苏省宿迁市沭阳“2·27淫秽表演案”,发生在该县的梦溪街道章塘村,而这种“脱衣舞”表演在江苏北部的一些农村中并不鲜见。早在2006年,同位于江苏北部的连云港东海县就曾因当地的淫秽表演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报道中涉及的多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2014年1月,江苏北部的徐州丰县一唢呐班班主及其妻子也因淫秽表演罪被判刑。
无独有偶,《中国社会导刊》曾于2006年发表《皖北乡村“声色”调查》一文,文章指出:以泗洲戏闻名的皖北地区自古以来以来喜欢唢呐等文艺演出,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唢呐演出越来越流行,皖北民间唢呐班子数量迅速增加,为了招徕生意、取悦观众,各个班子“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什么十八摸、真人秀、脱衣舞、打情骂俏的节目层出不穷,观众也就见怪不怪只图个开心,根本不认为这是违法行为”。
不仅大陆的一些农村地区有这种“习惯”,在台湾的农村地区也有这种“风俗”。2011年,人类学家马克·L·默斯科唯茨(Marc L Moskowitz)拍摄了纪录片《为逝者跳舞·台湾的葬礼脱衣舞娘》。据马克介绍,台北农村的“脱衣舞”表演一般分为三个步骤:开始姑娘们穿着短裙和上衣在跳舞;然后姑娘们会换上比基尼;最后是全裸表演。因为这在当时已违反台湾法律,所以他拍摄的时候没有人会进行到“第三步”,但他采访的每个人都说看过全裸表演。
可见,“脱衣舞”表演在一些地区已类民俗,想要改变恐怕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在传统文化中,“红白喜事”是人生大事,在“脱衣舞”表演盛行的农村,葬礼要足够热闹,钱要花得足够多,“哀悼者”要来得足够多,才能体现出儿女的孝心,葬礼才算圆满。脱衣舞表演虽然不高雅,但是不少观众“喜闻乐见”,有了它,“哀悼者”的数量就有了保证,死者至少在形式上很受尊重,主家自然愿意。
此外,作为农村“最懂艺术的人”,民间剧团在葬礼仪式上有很大的发言权,村民在审美上也常常为其“马首是瞻”。一些剧团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也愿意把色情表演加入演出中,还为其找出种种合理的借口。在06年的东海县淫秽表演案中,表演者就声称,表演越“黄”,主家就会越兴旺,这种说法毫无疑问是一种迷信,但是众口相传,主家也往往“宁可信其有”,让表演者尽力发挥。
综合文化部网站的执法信息和其他媒体的相关报道,我们不难发现“脱衣舞”表演并不仅仅出现在“红白喜事”上,也不局限在一些地区,而是全国各地都有的一种存在。
专题《取消车模若出于自发就是进步》对这种现象给出了解答:当人们的物质、文化非常丰富时,心思不会只盯在下半身,比如汽车文化就能很好地分流人的欲望,驾驶的速度与激情本身是种极大地享受;而物质、文化匮乏时则相反,“下半身那点事”就会成为人们少有的乐趣。目前广大农村的村民虽然能够温饱,但在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想满足更高层次的文化娱乐需求,对很多人来说依旧非常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脱衣舞”表演的剧团受欢迎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些民间剧团受欢迎的原因还不止于此。实际上,这些剧团不仅表演“脱衣舞”,也表演其他节目。以皖北的民间唢呐班子为例,虽然他们设备简陋,但也会唱流行歌曲、跳舞,演相声、小品,用的是农民的语言、农民的方式,为农民喜闻乐见,因此看演出成了很多村子的盛事,即使不喜欢脱衣舞表演的村民,为了其他节目也会去看演出。
人类学家马克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台湾葬礼上的表演,为那些无力购买正规演出门票的人免费提供了现场演出。
2006年,有媒体报道了福建老人“寻芳团”的故事:36位超过60岁的老人(最大者82岁),从福州包下了一辆大巴赶往到250公里外的农村,目的仅仅为了看全裸表演。
据一项题为《全国性文明》的调查显示,中国女性在51岁以后停止性生活的,城市占35.3%,农村占58.3%;中国男性51岁以后停止性生活的,城市占56.8%,农村占80.6%。而国外的一个调查显示,60~65岁的国外男子83%还有正常的性生活。
老年男性过早的停止了性生活,但性需求不会因为年龄的增加而迅速下降,农村的“脱衣舞”表演在某种程度上正好满足了他们的性需求。
此外,由于我国男女比例失调严重,光棍的数量越来越多。而同时,农村女性进城务工人数增加,很多人会留在城市,这让农村的光棍问题尤为严重,他们的性生活缺乏,比老年人有更强烈的性需求,“脱衣舞”表演对他们来说更具吸引力。
因此,有人认为,农村色情化的表演迎合了乡村凋敝的性的场景,尽管它不可能提升性的实际规模,但可以在苍茫的夜色里稍微弥补一下性想象的短缺。
很多专家指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的文化消费是解决农村“声色”文化的根本,但其现状却不容乐观。以农村书屋为例,我国累计已投入超过200亿元,建成农村书屋60多万,虽然数量上看成就非凡,但在满足村民文化生活上发挥了多大作用值得质疑。
全国人大代表、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刘新成曾指出,他调研的农村书屋基本上都使用不足,书屋里的大部分都是从来没人看过的新书,有些书跟农民的阅读口味严重不相符。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的调研时的发现可以作为注解:一个农家书屋总共才1000册书,《商务宴请赢在点菜》多达7册,《深入浅出注册表及BIOS》竟有12册。
陈力还指出,由于国内大部分地区农家书屋都是由县级以上的新闻出版部门统一配送,在一个地区之内,几乎所有农家书屋配送的图书都是一样的,图书同质化严重。
这样的购书中可能有多少猫腻暂且不谈,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农家书屋从有“脱衣舞”表演的民间剧团夺回观众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基层文化建设的问题还不止于此。刘新成还指出,现在有的村里家家有电脑,看电影很方便,根本不再需要电影下乡,而电影下乡的经费还存在,在有的县依旧是公共文化支出的一项。而有的文化需求,比如说一些受欢迎的地方戏,在这些地方却没有任何支持,农民只能自己组织剧团演出。
所以说,文化下乡的“正规军”不给力,各种带些颜色的“野路子”的出现,就在所难免了。
农村“脱衣舞”的存在有着较为复杂的社会原因和情感原因,要想让这种公开的色情表演消失,首先得让村民对更高层次文娱消费的需求得到满足,唯如此,才是真正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