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残疾人及其家庭抵御意外风险及善后处置能力,发挥残疾人主动平等共享参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主体作用,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一项重要保障。自今年起,全县3.6万持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全覆盖。
据悉,全县持有第二代证的残疾人均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标准为40元/人/年,保费由政府财政承担,由宿迁市残联统一招标确定的承办保险公司为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全程保险服务。今后,全县将第一时间为新增办证残疾人办理参保手续,确保即办即入保。
截至目前,全县已受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报案12起,已有1例死亡残疾人员获得10000元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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