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四项举措全力推进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部门动态2017-09-2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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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县公安局创新举措、升级手段,进一步做实自主报备登记、主体责任监管、社区动态巡查、风险隐患整治等工作,切实加强了社会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公安机关共登记出租房屋23850户,流动人口40882人,房屋出租自主报备24618余条、送保单8000余份,均居全市第一。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创新自助化报备措施。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围绕条线职责、分管领域搭建宣传载体,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民警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场所,通过播放音视频、张贴宣传标语、摆放长图靠牌、发放宣传单、发送宣传短信等方式加强宣传。共张贴《出租房屋登记备案通报》2万份、发放宣传单12万份,发送宣传短信13万余条,悬挂横幅800余条,编发微信宣传30余篇,播放各类音视频5000余次。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多元化管控模式。通过建立旅店式、公寓式以及物业式三种管理模式,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对散居在租赁房屋中的流动人口,参照旅店住宿登记的办法,逐户建立租赁房屋档案,逐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落实房屋出租人的管理责任。在企业大量雇用、流动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地区设立流动人口管理站,派出所负责上门为其提供登记、照相、办证一条龙服务,在城区居民较为集中、物业管理比较规范的繁华地段,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任务下放到治保会及物业公司具体负责。

三是依托社区警务,创新动态化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动态巡查、动态备案、动态积极推行户访制、巡访制,完善社区民警走访调查、联系群众制度,及时掌控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各类动态信息。深化“以房管人”模式,会同住建部门,逐步建立起集房屋租赁中介、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出租房屋租赁报备制度,督促162家租赁中介机构报备房屋租赁信息,严格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治安责任,对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依法予以查处。

四是聚焦风险防控,创新实战化管理制度。按照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四个清楚”“三个一律”要求,建立“涉警研判反推、信息即时比对、分层分级管理”制度,及时发现掌握藏匿其中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为208名社区民警配备警务通,充分发挥其信息比对功能,在走访登记或治安巡逻过程中,加大对流动人口身份核查力度,对发现的可疑人员,依法盘查、严格审查。整治以来,共查获网上逃犯7名,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8人。

[责任编辑:心之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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