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城管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监管力度,确保垃圾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焚烧发电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是加强对各类垃圾运输车的管理,避免垃圾运输车司机私换IC卡(卡内有车牌号、卡号、垃圾来源、垃圾重量等信息),造成实际垃圾处理量与地磅房统计数量不相符的情况发生,确保政府与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理费用结算数据准确真实。
二是加强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烟气、废水、污水排放的监督工作,督促发电厂在操作过程中,按照流程规范进行,保证各项指标环保达标。
三是加强与焚烧发电厂的信息交流工作,积极收集各类数据,及时与环保部门对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企业正常生产运行。
四是加强对周边居民思想动态的调查工作,积极协调企业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保证企业与周边居民的和谐共处、互利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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