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 “上午10时,水面清澈,水位适中,水中无垃圾、漂浮物……”这是沭阳县柴米河南湖段河长蔡维志4月19日的“巡河日志”。去年以来,沭阳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河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河道长效管护工作。
所谓“河长制”,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将河道管理细化到人,全镇所有中沟(斗渠) 以上河道全部落实‘河长制’,实现镇村河长全覆盖,有河流的地方就有人管理,有水源之处就有专人负责。”沭阳县潼阳镇党委书记、总河长张岩说。
据了解,各级河长是河道管理与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河道的管理、保护、治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沿河乡镇(街道)提升污染物收集能力、污染物处置能力和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强化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黑臭河道治理,防治水污染,提升水质,改善水环境;推进国省考断面达标工作;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重大问题,明晰跨行政区域和河道管理保护责任;牵头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组织对非法侵占河道水域岸线和航道、围垦河道、盗采砂石资源、破坏河道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对下级河长和有关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与考核。副河长负责落实河长交办的具体工作,河道警长负责组织领导本河道的执法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为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近日,该县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同时,即将出台《沭阳县河长任务清单》《沭阳县2017-2020年农村水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沭阳县2017-2020年流域性(区域性)河道整治工作方案》《沭阳县2017年县乡河道综合整治方案》《沭阳县2017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方案》《沭阳县2017年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及雨污分流工作方案》等文件,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我们通过‘河长公示牌’‘河长接待日’以及‘风采悦来’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展示河长工作,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和监督电话。”沭阳县悦来镇党委书记、总河长卢浩说。
沭阳县把治水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落实“河长制”过程中,突出责任落实,切实把污染监管、治理责任、日常保护的职责明确清楚,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问责,确保把“守水有责”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从源头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陆关系,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强化日常考核、专项巡察力度和频度,全力推进水质达标。
据统计,沭阳县流域性河道3条、区域性河道7条、骨干河道22条、县级河道32条、城区河道23条、备用水源地1个、其他县级及以下河道939条,共计1027条河道已全面落实“河长制”。(刘畅 吕述谡 武华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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