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网讯 2018年1月2日,沭阳法院元旦节后上班第一天,执行局执行干警张波接待了第一位当事人——(2017)苏1322执3496号排除妨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权利人孙某某,孙某某手捧一面绣着“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烫金大字的锦旗,向沭阳法院及执行干警表达感佩之情!
亲们,您是否记得沭阳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通过官方微信平台报道的“侵占百岁孤寡老人房屋长达22年 法院强制清空排除妨害”案例?该起案件的权利人百岁老人薛某及时收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屋,维护了自身的权益。薛某亲属孙某某不远千里,匆匆地从北京赶来,向案件承办人张波赠送了锦旗。
该起案件,虽然发生的侵权行为时间跨度较长,但由于种种原因,权利人薛某于2015年向沭阳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宿迁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
被告钱某梅返还原告薛某所有宅基地及该宅基地上附着的7间房屋;停止对原告对该宅基地前自留地作用权的侵害,并排除妨害。
自沭阳法院于2017年5月15日立案执行以来,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敦促被执行人钱某梅立即履行法定义务,钱某梅在被司法拘留的情况下,仍然没有主动履行义务。
沭阳法院执行局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利用休息日开展集中强制执行时机,执行局副局长蒋华伟、执行长何占付、执行干警张波组织执行力量,多方协调、科学筹划、严密实施,于2017年12月9日上午,对该起案件进行强制清空和排除妨害,并现场交付标的物,案件顺利执结。
【编后语】
沭阳法院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拥有满满的司法获得感。全心全意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我们的努力让法律更有尊严,人民群众的满意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